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234G/2022-53221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

发布日期:2022-12-15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

 博农字〔2022〕48号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程度,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办字〔2018〕45号)等制度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

2.各村(社区)开支用款具备银行支付条件的,全部采取银行结算方式,经济业务活动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提供服务的业务单位如没有对公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方个人账户,并在发票上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具备条件的镇(街道)推行使用“银农直联”支付方式。

    3.各村(社区)资金支出额度超过1万元的,规定由经办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包村领导、镇(街道)长(主任)等“五签字”确认。各村(社区)资金支出额度为1万元以下的,规定由经办人、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包村领导等“四签字”确认。

 4.资金支出凭证。

(1)差旅费。村(社区)自行外出开展业务学习、双招双引的,后附有关通知,向镇(街道)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目的地、出行天数、人员数量及交通、住宿、餐饮预算等,经镇(街道)审批后执行,行程结束后,持有关单据到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入账。各镇(街道)对所辖村(社区)出行不便的,需乘车办理业务的,在填制行程表的同时要求附有关通知(会议通知、电话通知或者工作安排等),车辆服务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2)福利物资的发放。村集体发放老年人和村民福利时,应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附会议记录,在发票上填清名称和份数,要求按照花名册(注明姓名、福利明细)领取,并要求领取人签字、摁手印。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对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型、规格、型号、位置、面积、价值、数量、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记录。激活“农村三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资产、资源模块,做到资金支出与资产入账同步登记及资源信息精准维护,提高资产、资源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2.固定资产购置超过5000元的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附自行采购询价情况、正式税务发票,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后登记入账。

三、财务公开方面

各村(社区)于每月10日前到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领取财务公开表,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至少10个工作日,对于重大资金收支事项要随时公开。

四、村级工程方面

1.各村(社区)有村级工程或上级财政补助类项目的,由村(社区)具体负责人在施工前填写《村级工程事前备案登记表》,详细说明施工地点、投资预算、实施必要性及主要建设内容,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后,经村(社区)、镇(街道)领导审批,报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存档备案。

2.工程存在变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村(社区)具体负责人填写《村级工程过程变更备案登记表》,明确变更事由、预算增减及内容变更等情况,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经村(社区)、镇(街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存档备案。

3.村级工程完工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居监察站)填写《村级工程监督记录表》,反映工程施工和监督全过程,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村居监察站成员)签字确认并报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存档备案。及时公开决算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量、审计金额及项目验收结论等,以便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 村级工程签订合同金额或者施工方提报工程额超过5万元的工程结束验收后,要求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款报账要求提供《村级工程事前备案登记表》、“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相关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实施招标)、经济业务合同、审计报告、税务发票等。

五、零星劳务用工方面

1.制定派工单,实行编号管理,由村级具体派工负责人填写《村级劳务用工派工单》,登记用工姓名、作业地点、用工时长、标准工资等内容,经村级派工人员签字确认、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单次用工完成后,将用工情况、用工人员、发放工资等内容在公开栏集中公开公示。将用工人员信息、用工日期、用工期限、用工费用标准作为结算报账依据。

2.零工结算实行月度“零报告”制度,即结算周期按月结算,当月发生的零星用工于次月10日前报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入账。无零工使用要向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实行“零报告”,避免出现按季度、年度或积累多个月份集中结算。

六、票据管理方面

村级收款票据执行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集中管理制度,经济业务发生时到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现场开具,并在3日内将有关款项缴纳村级账户,及时做好票据收入与银行账户对账工作。

七、档案管理方面

各村(社区)发生经济业务活动有关的“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内容,一并作为会计档案资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可以粘贴到凭证后作为附件管理)。

八、合同管理方面

1. 加大不规范合同的清欠缴收力度。各村(社区)持续梳理承包费逾期不交、长期无偿占用集体资源等各类问题,区司法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成立合同清理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对问题合同有序开展集中整治。

2. 各村(社区)需签订经济业务合同的在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后,报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同时请各村法律顾问参与指导意见,经包村领导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生效。

九、民主决策程序方面

各村(社区)将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原则上纳入到主题党日活动事项,每月15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一并进行表决,进一步提高群众和党员参与度,扩大重要事项的知悉范围,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各村(社区)重大资金支出,资产购置、处置、发包(租赁),资源(合同)签订,村级工程建设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详细参照《博山区村居工作规程》)。各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在审核会议决议事项时,重点抓好实施内容、讨论过程、民主决策、签字确认等重点环节。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