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发出首张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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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62P/2022-526259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0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民政局 |
9月1日,婚姻登记当事人因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实体证件,通过“爱山东”APP出示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婚姻登记机关使用扫码设备读取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信息,通过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照文件存档备查,成功为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业务。电子证照的使用标志着我区婚姻登记工作与大数据相融合,向着智能化、便民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温馨提示: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时,当事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实体证件的,可通过“爱山东”APP即时生成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效力。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电子证照必须现场即时生成,截图及其他非现场即时获取的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图片及二维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或读取。
下一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对群众咨询和反映的事项认真对待、耐心解释,为其排忧解难。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