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科学技术局
标题: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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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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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博山区科学技术局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邮政编码

255200

办公电话

0533-4110150

传真号码

 0533-4180826

网址

 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kxjsj/

邮箱

bsqkjjbgs@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法定职能

1.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科技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除外)登记前置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3.制定区级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科技研究与开发。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6.编制全区重点科技研发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与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7.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

8.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

9.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参与淄博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博山区与驻淄高校融合发展。

10.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合作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精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做好“两新”组织党建有关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

魏猛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主持区科技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群团、机构编制、财务、人事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姓名

薛冰

职务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魏猛同志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信息、科技宣传、政务公开、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国防科技动员、信息化、国有资产、社保、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协助魏猛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姓名

刘艳红

职务

党组成员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科技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科技类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查等工作,分管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姓名

张芹

职务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服务业、科技奖励、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科普、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法规、依法行政、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软科学研究、重大科技工作调研、科技评价等工作。

姓名

阎军

职务

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科技规划计划、科技资源配置、重大专项、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领域安全生产、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技术合同等管理工作,分管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姓名

李霞

职务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

负责科技人才、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合作平台、产学研合作、“双招双引”、校城融合发展等工作,分管科技合作科。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编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经费综合预算。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

规划与资源配置科(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统计科牌子)

负责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区创新制度调查制度,承担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区科技计划布局,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工作,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拟订区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政策,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科技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开展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负责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

科技合作科

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参与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和工程的相关工作。建设国(境)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政府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招双引”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校城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区校城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参与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和工程的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负责外国专家资格审核、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有关科技团组出国事项。拟订我区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团队联系吸引集聚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国(境)外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国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负责拟订农村、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的科技计划、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推进基础研究。负责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除外)登记前置审查工作。

人才与成果科

负责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奖励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技术合同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区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牵头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优化布局的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创新绩效评价。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科技进步考核。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的权责清单,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博山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地址

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

0533-4180826

职责

(一)承担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相关调研和政策宣传工作。

(二)承担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形式审查工作,推动相关普惠性政策落实。

(三)承担软科学研究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省、市软科学研究管理机构的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的基础性工作。

(四)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基础性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技术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调查等具体工作。

(五)承担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与中科院等科研单位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动,推进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承担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在博山转移转化。

(六)参与有关科技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申报、人选推荐、申报材料初审指导等基础性工作,为入选人才提供服务保障。

(七)组织实施科技统计、火炬统计等各类科技统计调查的服务保障工作,统计监测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开展全区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和技术预测。

(八)承担国内外重要科技信息搜集与推送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的采集、研究、加工、储存和发布工作,为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九)参与淄博科技年鉴编纂工作,收集上报全区科技领域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字、图标、照片等信息资料。

(十)参与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利用好市科技文献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

(十一)承担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为全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科技咨询服务,做好科技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组织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区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