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区级部门(单位)和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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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1387/2020-19524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科技局 |
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镇(街道)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说明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区政府确定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梳理政府行政职权,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行政权力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1、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未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2、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您可以通过“建言献策”版块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接受核实。
3、除在线提交功能外,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电子邮箱:bs4110147@126.com,电话:0533-4110147。
4、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博山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
博山区区级级、镇(街道)级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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