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202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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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5-551480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202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
为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服务,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4〕14号),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博山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博教体发〔2020〕54号),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关于明确幼儿园学前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发改发〔2024〕14号),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博教体发〔2019〕47号)文件要求,认定万杰朝阳学校幼教部、博山区商业幼儿园、博山水印蓝山幼儿园、博山金钥匙幼儿园、博山区白塔镇南万山幼儿园、博山区恒泰幼儿园、博山电机新一代幼儿园、博山区白塔镇东海幼儿园、博山区文姜幼儿园、博山阳光幼儿园、博山经济开发区博雅幼儿园、博山区白塔镇因阜村幼儿园、博山区域城镇通用幼儿园、博山金翅膀幼儿园、博山区鼓浪屿博艺启航幼儿园共15所幼儿园为202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后有效期内,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保教质量严重下滑和严重违规等办园行为的,取消其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并取消生均公用经费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