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博山区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博教体发〔2022〕14号

 

驻地有关市属学校,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博山区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山区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教育局《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字〔2022〕18号)、《淄博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22〕7号)、《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22〕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22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国家课程标准,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深入教育评价改革,提升育人质量。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究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学好每一门课程,选择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提高工作认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初中学生综评既是初中学生四年综合素质发展的过程性记录,也是对学生发展水平的终结性评定,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促进发展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全面关心学生的发展进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完善综评制度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淄教发〔2018〕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监管,健全评价机构,规范评价程序,制定并公示学校综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实施过程性评价。要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结果公平公正、等级分布合理。要坚持和完善公示、复议制度,评价结果应以个人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在通知单上签字后交学校留存。

(三)严格划分标准

综评结果按等级形式公布,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4个等级,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

(四)提报综评结果

各初中学校于4月17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综评工作;4月20日前完成初四年级综评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综评结果由区教体局汇总后导入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作为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基础数据。评价结果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学生在综评环节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环节中所用姓名、学籍号等信息须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学籍平台”)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考务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诊断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具有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双重功能。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应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6日-8日,在博山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具有博山区户籍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1)初三学生报名

学校安排专人登录“招生平台”下载报名模板,按要求填写学生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以学校为单位上传至“招生平台”,由区教体局依据学籍平台中学籍信息进行确认。

(2)初四学生报名

学校安排专人登录“招生平台”,在招生平台2021年初三学业水平考试信息基础上核对2022年学生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区教体局依据2022年春季学籍变更结束后的学籍平台中学籍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在籍学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新转入考生或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后更名(或其他关键数据发生变动)的考生,须由学校持相关材料参加审核,区教体局审核合格后予以确认;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生物四科需要申请重考(含市内应届生、未参加考试的补考考生、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的,由学校在初四界面“会考科目补考申请”中对相关科目予以申请,并导出补考考生名单,由考生本人签字核对。其中市内转入的学生需提供2021年已考科目的学籍号,以便进行成绩迁移。

选报艺术测试项目可通过两种方法完成:1.从【上传数据->上传数据】中下载“艺术选测项模板”,填写每个考生的选测项目,然后上传数据(需注意,在文件导入时必须将“上传数据类型”选择为“艺术选测项目”);2.在【考生报名信息->选报艺术测试项目】中,对考生逐个进行标注。

对不享受指标分配的初四学生,学校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初四年级特殊考生加分材料及相关表格于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审核并网上确认。

归侨子女需填写《山东省三侨考生身份证明统计表》(见附件1),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组织报名。

3.照片要求

照片一律采用JPG格式的图片文件,且文件名与考生的初中省学籍辅号同名。照片文件以15-25KB为宜,系统不接收大于50K的照片文件。最大尺寸为:200像素×270像素;最小尺寸为:120像素×165像素,或与之相同比例的中间尺寸。采集照片时,请选择在光线充足的地点进行,背景宜选用浅蓝色或白色,请勿选用红色或黑色等深色背景,头像居中正面免冠,占整个照片的2/3,四周留空均匀。各学校对初四学生照片中不清楚或与本人现在相貌差别较大的照片,要重新拍摄上传。初三学生照片要全部现场拍摄,确认无误后上传“招生平台”。为确保报名信息无误,各学校要通过“浏览打印照片”功能,将照片与学籍号打印后交班主任、学生核对并签字确认。

初四英语口语听力考试所使用考生照片及命名方式,一律与文化课一致,按相关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打包成ZIP文件上报至基础教育科邮箱。

4.信息确认

各年级信息上传完毕,学校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逐项核对信息并签字,校内签字确认的表格由学校留存。要在第一时间在校内公示本校享受指标分配政策学生名单,并做好解释工作。

校内确认无误后,学校安排专人携带单位公章、相关材料、学籍变更记录、休复学材料,按规定时间(见附件2)到区教体局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完毕,由区教体局现场打印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留存。不再另行组织信息反馈和校验。

区教体局4月10日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进行复查。报名工作结束后,任何部门、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或变更考生信息。

5.其他注意事项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逐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升学政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博山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2022年4月30日)且在博山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所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具有博山区初中阶段同一学校连续4年就读经历的,与博山区考生同等对待;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自主招生计划。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录取。

(2)外地回博考生报名

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4月10日)需回博山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博山籍考生,可持博山区户口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见附件3)及符合条件的电子相片,于4月7日前到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4号办公楼206房间)单独报名。单独报名考生须在博山区参加未考科目的考查考试,并提交《外地回博考生会考科目补考申请》(见附件4),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线上提交材料报名,具体情况请拨打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话进行咨询。

(3)特殊考生政策

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享有省、市教育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成绩(分数+等级)的意向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去15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安排

1.科目设置及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体育与健康。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

考试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双重功能,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着眼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开放性、情境性、实践性试题,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除外)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6-0.65之间,会考科目(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除外)试题难度系数0.65左右。

2.考试安排。初三学生第二学期,全部参加历史、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地理、信息技术4门会考科目考试;初四学生第二学期,全部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与听力)、体育与健康4门考试科目和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艺术(音乐、美术)4门会考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初三年级结业的会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办法,初四年级学生对初三学期末已考的会考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应参加所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考查,并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休学复学学生可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所考科目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划定等级,其已考科目成绩,按照原等级认定。

3.组织形式。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考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与听力的考试方式将另行制定实施方案,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区教体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4.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见附件5)

(三)考务工作

1.总体安排

信息技术考试由区教体局另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文化课考点区内相对集中,由区教体局统一设置。以区为单位混编考场,根据审核后的报名信息数据库编排考场,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8877”或“66666”排列。于考前一周下发编场数据,由初中学校打印并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区教体局打印准考证存根并下发至各考点。

2.健全组织机构

区教体局成立由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严格按照《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做好所有考试、会考和考查科目的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考试工作纪律,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层层签订规范考务工作责任书。

考试科目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3人(其中防疫副主考1人),下设安全、保密、医疗、保卫、监考、考务等若干小组,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监考教师由区教体局统一选调。考前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关于对违纪监考人员的处理规定等。严肃监考纪律,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各考点要严格试题保密制度,强化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明确每个环节的保密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试题保管要有专门的保密室,派专人看管。要严格履行试题分发、交接手续。

3.落实考试安全保障

各考点和初中学校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重点做好赴考考生、交换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疗急救站。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细化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各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及管理工作

1.成绩公布与呈现

7月1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级考试成绩。7月3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级考试成绩。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查询网址:

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

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

淄博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bedu.net

会考科目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原始成绩<满分的90%、≥满分的80%为B等,原始成绩<满分的80%、≥满分的70%为C等,原始成绩<满分的70%、≥满分的60%为D等,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按原始成绩划定等级时,如果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A、B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35%,A、B、C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65%、A、B、C、D等累计不足考生总量的85%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35%、65%、85%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

2.成绩管理与使用

采取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诊断评价区县教学质量和声学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因升学等原因需回博考试,市内考生可由区教体局直接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

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经学校补考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结业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各初中学校于4月29日前,报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三门考查课实施方案,区教体局组织专人巡视各学校组织情况;5月15日前,学校以书面形式将考查课成绩报送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发送Excel格式电子稿至基础教育科邮箱。成绩表项目依次为学籍号、姓名、各科成绩、各科等级。

四、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初中后职业教育中“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三年制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招收具有本区县户籍的学生(含区县认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根据区域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和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特长生等培养需要,经市教育局批准后,部分学校可面向全市或面向特定区域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范围、招生类型在公布招生计划或特长生招生计划时予以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加强对春季高考改革和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等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报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志愿,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2.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两类:第一类为“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设置一个;第二类为高中阶段类,其中,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三个非指标生志愿,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学校选报专业设置两个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须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选报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五、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

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依托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特色学科自主招生录取、艺体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元录取形式。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课程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一)特色学科自主招生录取

报考条件:符合自主招生学校招生标准,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基础学科方面有特殊禀赋或综合素质优秀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录取办法:在全市集中录取前进行。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申请,确定自主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由自主招生的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和特色化建设需要,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定自主招生推荐及录取标准,经区教体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自主招生学校于5月20前将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考试选拔录取,预录取名单要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初审并汇总自主招生录取名单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录取名单。

6月17-19日,完成自主招生录取。6月20日报区教体局审核确认并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公布录取结果。

(二)艺体、科技特长生录取

报考条件:满足基本录取条件,在体育、艺术和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均可参加特长生录取。

录取办法: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均采取先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首先,6月20-22日,由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公示成绩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几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其次,7月1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和专业成绩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最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提交区教体局审核,并于7月3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已被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填报和录取。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与特长生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统筹使用,但一般不得超过总计划数的10%。

(三)综合录取

1.录取时间及原则

录取时间:7月7-12日集中进行。

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三年制中专按成绩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则先参考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等级多者优先录取,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依然相同,再参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然并列者,一并录取。

2.录取程序

首次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7-12日。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实施分步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普通高中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对每个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指标生志愿择优录取完成指标生计划。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区县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对本区县内指标生录取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3个非指标生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

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两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两个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以全市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进行录取。“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中考成绩位次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的前75%;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

(2)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①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提取招生管理平台考生首次志愿信息,分区县对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然后,按照博山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扣除提前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特长生和“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考生)等额划定博山区提档分数线。

②指标生计划录取。指标生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由计算机对每个初中学校提档线以上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5B3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指标生志愿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指标生计划。若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40分以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

指标分配办法:区教体局将本区域内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至少70%的招生计划数,依据区内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扣减其评估分的10%。义务教育段择校生、往届毕业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以及在博山区同一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的不计入其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该校评估分与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的乘积

某初中校应分指标数=----------------------------------------------------------------------          ×某高中校分配指标总数

    

           区域内各校评估分与各自应届在籍在读毕业生人数乘积之和

③非指标生计划录取。非指标生计划以区为单位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指标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计算机对本区县内提档线以上所有剩余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按照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5B3C以下分成两个批次,分别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5B3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三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若有空余计划,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5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非指标生志愿的一、二、三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3)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

以全市为单位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由计算机按照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对全市所有报考考生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2个志愿学校,只要被检索的2个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招生学校投档,由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4)征集志愿录取

7月12日18:00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并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13日,按照首次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进行录取,直至录取满招生计划。提档线以上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适当降低提档线,但最低不得低于提档线的85%。征集志愿录取程序同上。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五)高中段学生报到

7月14日前,市教育局将通过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15日-16日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组织考生报到。学生须持准考证或初中学籍证明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限定报到时间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7月28日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学校提供名单办理退档手续。因录取考生未报到所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区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2022年博山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基础教育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的制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相关考试科目考务组织工作;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体育综合科负责组织体育与健康科目、艺术科目考试工作;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计财审计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工作;各初中学校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及学校和地方课程的考查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

1.坚持中考招生工作项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中考招生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初中学校及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中考招生各项工作环环紧扣、层层落实。

2.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考招生各环节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三)规范招生宣传

要做好中考政策解读与宣讲工作,以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为核心,坚持正面舆论引导,立足招生宣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主动为考生和家长解惑释疑。区教体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和解读招生政策;同时督促和指导初中学校及时、准确地将招生政策和招生形势宣传到初四年级每一位考生和家长。各类招生学校要自觉规范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严禁擅自印发学校之间各种考试数据对比表或对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做毫无依据的分析指导,严禁随意发表对其他学校的评价言论,以稳定招生秩序,共同维护好学校形象和全区教育形象。

(四)严肃工作纪律

1.坚持规范招生,打造阳光招生品牌。切实加强对招生行为的监管,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全面优化招生环境。对在招生考试中发生任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区教体局设立2022年博山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强化社会监督。

基础教育科电话:4297712,邮箱:4297712@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三侨考生身份证明统计表

          2.博山区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3.外地回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外地回博考生会考科目补考申请

          5.淄博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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