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工贸学校关于做好2023学年省市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4-54330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4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工贸学校关于做好2023学年省市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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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工贸学校关于做好2023学年省市优秀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班级: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分配名额,结合学校前几年的分配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评比突出条件

1、优秀学生突出条件: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有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社会实践能力强。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学生或被认定为“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或被遴选为培育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1+X”等级证书以及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文明风采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省级优秀班干部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市级优秀班干部原则上不少于1 学年(参评的一年级学生任班委、团支部以上职务应多于 1 学期并为现任学生干部)。

3、优秀班集体突出条件:原则上按照上学期班级考核成绩及班主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选,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推荐。

二、分配原则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的评比,原则上要体现突出条件,即优先考虑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其它大赛。

2、市级优秀学生集中在高一年级,并进行差额评比。

3、根据评比条件,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原则上集中在高二年级(可根据情况照顾高三年级),为下一学年的国家奖学金评比做铺垫。

、评选时间

2024年2月28日以前。

三、各年级分配名额

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情况,2023级每班限报一名市级优秀学生,2022级和2021级每班限报1名优秀学生和1名优秀学生干部,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差额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总名额:淄博市优秀学生17个,淄博市优秀学生干部2个,山东省优秀学生6个,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1个;淄博市优秀班集体2个,山东省优秀班集体1个。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2023级(班级数12个):淄博市优秀学生10个

2、2022级(班级数8个):淄博市优秀学生1个,淄博市优秀学生干部1个,山东省优秀学生5个,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1个。

3、2021级(班级数8个):淄博市优秀学生6个,淄博市优秀学生干部1个,山东省优秀学生1个。

4、2021级:山东省优秀班集体1个

5、2022级:淄博市优秀班集体1个

6、2023级:淄博市优秀班集体1个

四、工作程序

1.组织发动。由政教处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班级评选推荐小组由班主任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2.班级初评。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1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1名家长代表共5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天)。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班级要成立评选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班级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班级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