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镇中心学校郭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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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54137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镇中心学校郭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消除餐饮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设置郭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对人员、设施、管理、饭菜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一、管理人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王玉群
副组长:宗苗苗 李乐山
成员:冯作勇 各班班主任
1.学校食堂法人:王玉群(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每月)督查。
2.食堂安全监管:宗苗苗,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
3.食堂管理员:冯作勇是学校食堂的具体安全管理员,对食堂餐饮的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学校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食堂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6.配备食堂管理员,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
7.指导校内的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
8.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
9.排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规范:
1.执行《食品卫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着装上岗,炊事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戴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5.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出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6.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7.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8.尊师爱生,热情服务。
9.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10.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11.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