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白塔镇中心学校学生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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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956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白塔镇中心学校学生课后服务相关政策明白纸
1.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主要是学校为解决学生学习日下午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按照“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
2.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与家长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即:小学每天下午第2节课后,初中每天下午第3节课后可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3.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前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4.课后服务学校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并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5.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工作日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2022年6月,区教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制定了《博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试行)》,并定于自2024年9月份开始,对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照每课时3元的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由学校在每月月底收取费用,据实结算。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于各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6.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学校可以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由学生自愿选择,学校不得诱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可以通过代收费方式向第三方机构支付服务费。
7.自愿不参加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的学生,若出现其家长偶尔无法按时到校接孩子的情况,学校可安排学生在校内临时托管,不收取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