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山头中心学校资助育人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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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56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0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山头中心学校资助育人工作总结
为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发挥资助育人功能,进一步提高资助育人的实效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文件要求,山头中心学校开展了“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在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后,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做法是:
1、召开家长会,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
2、在班级班务栏、教室门口、校园宣传栏张贴资助宣传海报,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让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
3、号召家长、学生关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博山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随时关注资助信息。
4、通过班会课由班主任向学生宣传、解答宣传政策,并进行摸底。
5、每次发放资助金前,在学校公示栏张贴文件,宣传资助精神。
二、严格操作程序,开展公民意识教育。
1、制定了“山头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组建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全面排查脱贫享受政策、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将其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确保资助政策全覆盖。经过排除,共确定16名脱贫享受政策、孤残等特殊困难学生。
4、制定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在资助过程中,优先考虑A、建档立卡户、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B、低保户、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以诚信受助为主题,进行了国旗下讲话,以及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养学生做为公民行使权力和义务的公民意识。 经过三级认定,共认定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1人,其中C档39人,B 档32人,A档20人。
三、做好资助金发放,开展感恩教育。
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每发放一次资助金,都会对家长、学生说明助学金发放情况,并开展感恩教育,开展受资助学生“励志感恩”主题征文活动,借文章表达出自己的感谢。
四、扶贫先扶志,开展成才教育。
为资助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记录学生所获得成绩以及评优情况,树立典型教育,鼓励学生励志成才,号召学生“向身边人学习、“向优秀的人学习”,组织开展“助学·助梦·铸人”手抄报展,激发斗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师生结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安排结对子教师志愿者,设置心理咨询室,定期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同时安排团队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学校、社会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