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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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539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实验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为确保师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课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年级、所有学科(含实验课、信息技术课、体育课、艺术课、通用技术课等)的课堂教学活动(含教室、实验室、功能室、操场等教学场所),以及任课教师、学生和相关管理人员。
4.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师生安全放在首位,注重事前防范和过程管理。
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落实学校、部门、教师、学生的安全责任。
教育先行,规范行为: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规范教学行为和学生课堂行为。
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发生事故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
1.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分管安全、分管教学和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教务处、政教处、安管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如: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学生行为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等)。
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课堂教学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和经费支持。
建立健全课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年级组/学科组责任:
负责本年级/本学科教师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提醒。
检查本年级/本学科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协助处理本年级/本学科课堂内的安全事件。
3.任课教师责任:
是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所任课堂的学生安全负主要责任。
严格遵守教学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实验课、体育课、信息技术课等)。
提前检查教学场所、设施、器材、药品(实验用)的安全性,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
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如有无特异体质、疾病、情绪异常等),发现异常及时联系班主任或相关部门。
维护课堂纪律:有效管理课堂秩序,及时制止学生打闹、攀爬、使用危险物品等不安全行为。
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内容,熟悉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学生疏散或进行初步救护。
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学生安全,控制事态,并立即报告。
4.班主任责任:
加强对本班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掌握本班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状况等信息,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
配合任课教师处理课堂纪律和安全问题。
协助处理涉及本班学生的课堂安全事故。
5.学生责任:
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各项安全规定。
服从教师管理,听从指挥。
不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尖锐物品、激光笔等)进入课堂。
不在教室内、楼道内追逐打闹、攀爬门窗桌椅、做危险游戏。
正确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器材、药品,不违规操作。
发现安全隐患或同学有危险行为,及时向老师报告。
了解基本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
第三章 课堂教学过程安全管理
1.课前准备:
教师提前到达教室(或教学场地),检查环境安全(门窗、电源、设备、地面、通风等)。
特殊课程(如实验、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准备器材、设备、药品,并检查其完好性和安全性。
教师关注学生出勤和身体、精神状态。
2.课中管理:
维持良好秩序:教师有效组织教学,管理课堂纪律,确保教学活动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规范操作:教师演示和学生操作(尤其是实验、实践、体育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教师必须全程监督指导。
关注学生状态:教师密切关注学生课堂表现,及时发现并制止任何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如打闹、使用文具不当、擅自摆弄设备等)。
应急处置:遇学生突发疾病、受伤、情绪失控或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预警),教师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置:停止教学、保护学生、初步救护、报告、必要时疏散。
物品管理:禁止学生使用教学设备、器材、实验药品进行与教学无关或危险的操作。危险物品(如实验用化学药品、体育器械、裁纸刀等)必须在教师严格监管下使用。
3.课后要求:
教师督促学生整理好学习用品,安全有序离开教室或教学场地。
对于实验课、信息技术课等,教师应指导学生安全关闭设备、整理器材、清理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需按规定处理)。
教师最后离开时,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如有),关好门窗。
第四章 特殊课程安全管理要求
1.实验课(物理、化学、生物)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和实验操作规程。
教师必须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学生进行详细的安全指导。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压力容器等必须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和存放。
学生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护目镜、实验服)。
严禁饮食、嬉戏打闹。
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处理。
2.体育课:
课前检查场地、器材安全性,清除安全隐患。
充分热身,教师讲解动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合理安排运动量和强度,关注特异体质学生。
进行对抗性、器械类等高危项目时,必须做好保护措施,教师严密监控。
禁止佩戴可能造成伤害的饰品(如项链、手表、尖锐发卡)。
3. 信息技术课:
遵守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定。
注意用电安全,不随意插拔电源、拆卸设备。
规范使用设备,不浏览不良信息,注意网络安全教育。
保持教室整洁,通道畅通。
4.艺术课(如美术、音乐)、通用技术课等:
规范使用剪刀、刻刀、电烙铁、缝纫机、乐器等工具设备。
注意材料安全(如颜料、溶剂、木材、金属边角料等)。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避免绊倒、划伤等。
第五章 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
1.定期检查:学校总务处、教务处等部门应定期对教室、实验室、功能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及内部的桌椅、门窗、电器(插座、开关、灯具、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体育器材、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等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2.及时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如破损、老化、松动、漏电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志,并报修。维修完成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
3.安全环境:保持教学场所清洁、整齐、通风、照明良好。地面保持干燥、无障碍物。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前严禁堆放杂物。
第六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1.教师培训: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课堂安全管理技能、急救知识(如心肺复苏、外伤处理)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2.学生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如班会课、安全课、学科渗透)。定期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欺凌、防踩踏、实验安全、运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3.新教师/新生教育:对新入职教师和新入学学生进行重点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学校的安全规定和要求。
第七章 心理健康与课堂氛围安全
1.关注心理安全: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情绪变化,营造尊重、包容、积极、支持性的课堂氛围。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言语侮辱、歧视或欺凌行为。
2.及时干预:发现学生有心理困扰或行为异常,应给予关心和支持,必要时及时报告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或学校相关部门。
3.沟通协作:教师应与班主任、心理老师、家长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第八章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1.即时报告:课堂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无论大小),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生安全,并立即向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务处和学校安全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如重伤、死亡、群体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校长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公安、医疗等)。
2.现场处置:保护现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救护,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态扩大。
3.调查处理:学校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形成调查报告。
4.善后处理:依法依规做好受伤学生的救治、慰问、保险理赔以及与家长的沟通协商等善后工作。
5.整改与预防: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章 监督与考核
1.日常检查:学校领导、教务处、政教处、年级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推门听课、巡查)。
2.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考核评价:将课堂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纳入教师、班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章 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