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实验中学收费公示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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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区实验中学收费公示牌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备注 |
有效期 |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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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杂费 |
关于转发《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教体计审字(202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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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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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重点高中(含省级规范化学校) |
850元/学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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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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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宿舍 |
70元/学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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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化宿舍 |
200元/学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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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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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伙食费 |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 |
关于转发《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教体计审字(2020) 74号 |
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2.校车服务费 |
由学校自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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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办证卡工本费 |
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首次为学生办证卡不收费。学生因丢失需要补办的,学校可收取补办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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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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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本费 |
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 |
关于转发《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 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教体计审字(2020) 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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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2.学生装费 |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
由学校向教育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并形成制 定价格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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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由学校代收代付 |
学生自愿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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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意外伤害保险费 |
由学校代收代付 |
学生自愿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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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辅材料费 |
实行省政府指导价 |
纳入全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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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中课本费 |
按学期预收,据实结算 |
学校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 |
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