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 ||
|---|---|---|---|
| 索引号: | /2024-549038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0-2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博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区资助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确保好事办好,我校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组织流程、认定结果报告如下:
一、完善组织流程
1.健全机构
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学校三级认定机构。
2.做好宣传
开学后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发放《博山区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全面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知晓率达到100%。
3.做好摸底工作
开学后班主任召开班会,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制定学校实施细则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有效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工作,避免通过简单、模糊的印象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影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资助,制定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三、组织认定
学校基本信息: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现有学生311人,共有4个年级,初一(1-2)班,初二(1-2)班,初三(1-2班,初四(1-2)班,共有8个班。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于9月19日召开班主任会,布置2024年秋季资助宣传主题班会活动。各班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宣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对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解读,让学生及时了解本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诚信教育。
1.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调查认定申请表,申请及证明材料交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组组长(一般指班主任)。
申请内容如下:
A、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状况;
B、申请人家庭情况概述;
C、本年度家庭住房、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
D、本人在校期间消费情况以及表现;
E、个人受助情况。
F、其它特殊情况。
2.班级评议
参照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A 档为 “一般困难”,B 档为“困难”,C 档为“特别困难”。参照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000元/年/人),确定我校认定标准:
所有脱贫享受政策、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重点困境儿童(包括事实孤儿,父母服刑、戒毒、失踪的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单亲中一方亡故且抚养方重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收入低于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人均年收入在 16000元以下,根据认定分值量化表等各种情况综合评估认定为 C档。
单亲家庭,需要单独赡养或者联合赡养一位或者两位无收入老人;多个子女就读,家庭支出或者有无负债、家庭变故;人均年收入在16000-18000元之间;认定分值量化表等情况综合认定为B档。
父母健全,根据子女就读情况,家庭支出以及家庭变故;人均年收入在18000-19000元;认定分值量化表等综合情况评定为A档。
学生或者学校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拥有高档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B.购买使用高档奢侈生活用品、学习用品;
C.农村家中住房条件优越;
D.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收入稳定且无重大疾病。
最后由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组根据个人申请、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班级评议,组织对申请学生进行家访,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核实无误后,将班级认定名单报年级认定评议工作组。
3.年级评议(平行班不足三个班的此评议过程省略)
由年级认定评议工作组对本级部各班上报的家困生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以及家访记录、家访照片,认真审核进行级部评议,确定出“各级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后,连同各申请学生的调查情况材料一并上报至学校认定评议工作组。
4.校级评议
校级认定评议工作组审核认定年级评议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统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上报的家困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初步确定全校家困生名单,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公示。
四、名单公示和确定
1.学校在校园内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名单,公式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名单确定
根据以上程序,最终我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共有 28人。
王泽坤 朱云龙 李欣瑶 张啸潼 赵学庆 肖文翰
张钰芝 丁孝盛 张紫旖 翟俊杰 陈起旸 王震远
赵金铭 张知涵 徐其河 赵俊淑 韩 煦 丁亚琼
袁玉轩 李青轩 王翎宇 孟楷麟 黄煜晴 王怡帆
刘 欢 李思源 任慧美涵 张成嵩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