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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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607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进一步巩固全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 教育所取得的成果,根据省、市及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办法:
一、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由教务处具体实施。
组长:黄长博校长
副组长:高连峰
成员:王勇、孙海峰、各级部主任、班主任老师
(二) 考试命题
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以提高检测质量为根本,既要坚持客观 命题的方向,又要考虑各自学科特点,充分体现学生阶段性 学习成果。
1. 考试次数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只安排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按照区教体局要求,统一组织,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并统一阅卷。学校可以统一安排各个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如果有级部参与全区统考,则由考试管理小组安排,教务处具体实施,安排好全区统一考试,包括监考,封卷,阅卷等工作。
2.试题印制
期中考试试题由科任教师或教研组命题并组织实施,试题难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制,不超出教学范围。参加区统考的级部,试题由区统一印制;其他级部则由各级部自行印制;每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由区统一印制,期中测试是由各级部自行印制。
3.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 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学校加大监考巡视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规范收卷
收卷时,要逐一检查试卷份数,试卷顺序按小号在前大号在 后,不得错装、倒装、漏装、丢失。监考教师严格执行考试 时间,要求学生不提前交卷,正确引导学生复查试卷。
5.统一阅卷
期中、期末考试(非区 统考)由学校安排统一阅卷;参加区统考的由区统一安排阅卷。试卷不得出现学生成绩,可以公布学生测试等级。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