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2024年招生信息
索引号: /2024-54607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2024年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4-07-05
  • 字号:
  • |
  • 打印

 

一. 招生范围和对象

博山区八陡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在博山区八陡镇务工的户籍为博山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务工子女。

二. 招生程序

1.第一批信息登记(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00-2024年7月10日)

所有符合八陡镇中心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爱山东”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在此阶段用户可编辑、修改、删除信息。

2.第一批登记信息审核

工作人员对网上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7月13日通过“爱山东”APP反馈至学生家长,请耐心等待。此阶段用户仅能查看已填报信息,不能编辑、修改、删除信息。

3.第二批信息登记(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6日)

第一批登记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家长可根据“爱山东”APP反馈的信息进行修改,重新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审核通过的,可查看信息,但不得编辑、修改、删除。家长在首次信息登记期间未登记的,可在此阶段新增登记信息。

4.第二批登记信息审核

工作人员对修改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7月18日通过“爱山东”APP反馈至学生家长,请耐心等待。

5.现场信息登记(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4日)

因网络或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线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第二次信息审核期间拨打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33-4297712;0533-4297715)预约线下信息登记。届时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预约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登记。博山区2024年义务段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7月24日17:00,之后登记的信息视为逾期信息登记。

6.数据汇总分析。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登记的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此阶段家长仅可查看已填报的信息。学生家长因个人原因于7月24日17:00后申请变更信息登记的,视为逾期信息登记。

三. 招生条件

      博山区八陡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石炭坞小学),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在毕业小学协助下进行预报名

1.博山区八陡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户口或房产满足以下入学条件之一,可进行信息登记。

1)适龄儿童与父母至少一方同户,且父(母)一方为本户户主的,可依据户口簿登记地址划片入学。

适龄儿童所在户口户主为(外)祖父母且出生即落入本户的,参照此条标准。

集体户户口地址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4年7月16日。

2)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八陡镇有自有住房,可依据其出具的合法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下同)登记地址入学。

房产为两人及两人以上共有人的,学生监护人一方所占房产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1%,方可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材料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权利)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户主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

购买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楼房(截至2024年7月16日交工)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已具备入住条件的,如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需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情况,作为入学依据。

房产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不作为划片入学房产依据。父母离异的,以抚养权人一方的房产材料作为入学依据。

2.非博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非博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八陡镇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截至7月16日均6个月以上),即监护人双方至少一方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可查验到在博山区有营业执照或在博山区购买基本养老保险,且监护人名下有博山区八陡镇内房产信息及相对应的《居住证》。父母离异的,以抚养权人一方的房产、工作信息作为入学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新生信息登记材料变更时间截至2024年7月16日,信息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7月24日,之后进行信息登记的视为逾期信息登记。逾期进行信息登记或变更信息者,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置入学。

2.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信息登记情况、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全区生源分布状况,优先安置房产材料取得时间早者、户口迁(落)户时间早者。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不突破国家标准班额的前提下,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区教育资源分布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置入学。

3.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以报名平台的学生信息登记数据为依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填报人在信息登记过程中需仔细检查对接到的数据与所持有的真实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进行核实、变更。

4.填报人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成功的,即默认所填报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并同意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对所填报信息进行核验。若经查所报信息与实际持有的真实证件信息不符或故意以虚假信息登记的,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置入学后,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置,影响入学的,责任由填报人自负。

5.登记的信息提交成功后,需等待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爱山东”APP进行反馈,请填报人自行登录,查看审核结果。

6.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同步进行(首次信息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10日;二次信息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信息登记时,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不能同时登记信息。电脑派位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经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判定为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可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置入学。

五.咨询电话

高连峰   18553323564

王勇       13001505215

郑金霞   13969305635

六.监督电话

       4297712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

2024年7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