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 202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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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492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贯彻落实区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淄教人字[2021]21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博发[2019]12号)、《关于在全区教体系统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博教体发[2022]1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实施方案如下。
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根据岗位竞聘条件和程序公开竞聘上岗。坚持按岗竞聘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竞聘上岗。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尤其向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班主任倾斜。
竞聘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含外出交流教师)并申请高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一学年。聘期结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重新进行新一轮岗位的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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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等级 |
审核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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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教师 |
十一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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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教师 |
九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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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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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 |
六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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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2 |
竞聘高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先应符合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竞聘等级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学事故)行为;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任职年限,并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认可;
4.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学校(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的其他条件。
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在教育教学一线且符合最低任职年限要求,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竟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
2.竟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
3.竟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4.竟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
5.竟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6.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教学一线任职年限不得少于3年。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或不合格档次的,两年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2.专业技术人员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3.专业技术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4.专业技术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
5.课时量达不到最低标准和教学实绩长期较差的,不得参与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课时量参照《鲁教师发〔2023〕1》文件精神)
(一)公布岗位。学校分级竞聘工作小组公布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等事项。
(二)个人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聘任条件,由个人书面向学校分级竞聘工作小组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三)资格审查。学校分级竞聘工作小组对申请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统计、审核。
(四)评议推荐。学校分级竞聘工作小组对符合竞聘条件的参聘人员按下面的推荐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推荐方案:达到上述条件的竞聘人员依据以下因素依次进行评价,确定推荐顺序。
1.本学年工作量多者列前;工作量相同,课时量多者列前;(课时量及工作量参照《鲁教师发〔2023〕1》文件精神。)
2.聘任现岗位时间早者列前(同时间聘任,聘任现职以来教学一线长者列前);
3.取得岗位资格早者列前;
4.年龄长者列前;
5.聘任现岗位以来,在我校担任管理岗位、班主任年限长者列前;
以上因素仍相同的,进行个人述职,由分级竞聘工作小组综合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决定推荐顺序。
(五)确定人选。学校分级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方案,讨论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开公示。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七)报批备案。拟聘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将聘用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
该方案仅用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竞聘工作,方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均由中心学校分级竞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说明。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学校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