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校园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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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5-55199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校园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校园设施设备检查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及办公室、会议室设施;
2.校园道路、花池及临时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及体育器材室器械设施;
4.厕所卫生间、洗手盆、教室、办公室楼梯楼道走廊以及水、电、暖等设施;
5.教学实验室仪器器材、微机室教学设备及各功能用房设施;
6.消防设施设备;
7.劳动基地、鱼菜共生基地设施设备;
8.篮球馆、体育馆设施设备;
9.党员劳动实践基地设施设备;
10.其他设施设备
二、成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组 长:王靖元
副组长:陈兴盛、谢斌、王方忠
成 员:郭梁、徐玖蔚、卜祥光、岳海鹏、李明、李艳、魏君文、郑家旺、孙同喜、岳公强、孙宁、李娜、胡志浩、田东徽、聂永、杨向斌、于胜军、许斌、孙彦宾
三、职责划分
1.房屋建筑、配电室、校园道路、花池、文印室及临时建筑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 责任人:孙同喜及各管理员
学校配电室设备设施: 韩 斌
文印室设备设施: 宋锦刚
2.教学实验室仪器器材及部分功能用房设施
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人:李艳及各功能用房管理员
生物实验室、仪器准备室: 司少赓
物理实验室、仪器准备室: 王国全
化学实验室、仪器准备室: 段化柱
3号楼二楼精品录播室: 韩 超
1号楼一楼交互式: 韩 超
综合实践教室: 丁 辉
图书室、阅览室: 张永亮
3.运动活动场地(上院篮球场、下院足球场)及部分功能用房设施设备
责任部门:艺体处 责任人:孙宁及各功能室管理员
下院笼式足球场: 胡志浩
足球器材室: 胡志浩
体育器材室: 谢来刚
体育更衣室: 郑家旺
美术教室: 冯 巍
陶艺教室: 马丽娟
卫生室: 丁 洁
3号楼一楼东一音乐教室: 张 雪
3号楼一楼东二音乐教室: 刘惠惠
2号楼一楼原录播室: 李 娜
下院舞蹈教室: 孙晨曦
4.微机室教学仪器设备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责任人:聂永及各管理员
1楼微机室: 翟所玉
2楼微机室: 李乐堂
3楼微机室: 吴兆杰
4楼微机室: 李 蓉
5.食堂设施设备
责任部门:食安办 责任人:岳公强
6.会议室、报告厅器材设施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岳海鹏
7.消防设施设备及安检设备
责任部门:安监办 责任人:郑家旺
8.劳动基地、鱼菜共生基地设施设备
责任部门:劳动教育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卜祥光
9.党员劳动实践基地设施设备
责任部门:党建办 责任人:徐玖蔚
10.3D创意教室
责任部门:政教处 责任人:李 明
11:工会之家
责任部门:工会 责任人:郑 勇
12.党代表工作室 责任人:魏君文
13.学校监控室设施设备 责任人:苏 蓟
14.校园智慧安防设施设备责任人:苏 蓟
15.学校体育馆、射箭馆器材设施 责任人:王诚
16.各楼层厕所卫生间、洗手盆、楼梯楼道走廊以及水、电、暖设施设备,教室内外物品及消防设施
责任部门:各级部
责任人:
初一级部
陈先璞(含1号楼一楼)
吴朋凯(二号楼二楼)
初二级部
张晓红(一号楼二楼)
韩 超(一号楼三楼)
初三级部
许 斌(一号楼四楼)
李国琨(一号楼五楼)
初四级部
周洪涛(含二号楼三楼)
乔 鹏(二号楼四楼)
徐 静(二号楼五楼)
胡志浩(二号楼一楼)
张 雪(三号楼一楼)
宋 喜(三号楼二楼)
乔秀云(三号楼三楼)
岳海鹏(三号楼四楼)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要求
1.检查房屋建筑外墙等设施是否有损坏、变形;
2.检查管道、水管、水龙头供排水是否正常或损坏;
3.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并及时关闭教室内外照明灯;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损坏;
5.检查楼梯、栏杆是否有隐患;
6.检查厕所、洗手池、楼道及教室内设施是否有损坏;
7.检查教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窗户是否关闭或损坏;
各责任部门可安排专人(级部安排一名副主任)按照职责就重点部位做到随时留意、每日检查、每周书面上报汇总。遇突发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后勤服务中心和安监办。
五、注意事项
1.各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报修、上报安监办存档留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杜绝因隐患排查不及时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
2.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校长由学校研究决定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