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第六中学防溺水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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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5-55199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第六中学防溺水暨每日一提醒应急预案
为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确保学校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领导组
组 长: 王靖元(党委书记)
副组长: 陈兴盛(分管安全副校长)
谢 斌(副校长)
王方忠(副校长)
徐玖蔚(党建办主任)
成员:郑家旺(安监办主任)李 明(政教处主任)、李燕(教务处主任)各中层、各级部长、教科研室主任 班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教师每日一提醒和学生相互提醒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班会、板报、橱窗等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二.预防方法、安全教育
防溺水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4、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四.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政府、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牛埠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