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第六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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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5994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第六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考试成绩的可靠、可信,更好做到及时反馈,指导教学,现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考试要求
1. 严格执行统一的考试次数。每学期学校只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
2. 不得参加任何非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竞赛、统考。
二、命题要求
1.正确掌握命题依据和范围。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内容以教材为基本范围,适当增加一些授课过程中讲授的各学科新进展内容。
2.保证试题质量。试题应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注重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难度要适中,不出偏题;试题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不出怪题;试题文字要规范,便于理解;答案要明确、科学、有依据;评分标准要合理、简洁、客观。
3.试题要有一定的坡度,从易到难;试题难易分布要合理,试题分较容易、中等难易、较难三个等级,比例大体为3﹕5﹕2。
4.试题格式参考期中、期末试卷,设置好得分栏、密封线等项目。
三、成绩评价
考试采取等级评价制度,等级评价的级别:A等(90%)、B等(80%)、C等(60%)、D等(60%以下)。学生考试(含诊断性考试)成绩可单独反馈给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给教师和学生排名次;学生成绩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四、成绩分析
1.每次检测结束后,各级部、学科及班级要及时进行质量分析。
2.总体分析由级部长负责,各学科分析由备课组长负责,班级分析由班主任负责。
3.各级部质量分析要及时提交教务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