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第六中学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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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848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市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为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中共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委员会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学校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四条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完成初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现育人目标。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协调处理学校行政事务,督促落实学校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3.负责学校组织人事、年度考核工作;
4.做好对内协调、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做好公文的接收、转发及传阅工作;
6.负责做好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召集学校行政办公会并做好相关记录;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2.负责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三会一课”,抓好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负责做好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5.负责学校信息宣传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务处: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师任课安排、教学常规落实、考试组织工作;
3.负责学校各功能教室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学校“智慧课堂”、信息化工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教处:
1.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3.负责班级常规管理、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德育活动;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教科研室:
1.负责制定学校的教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3.负责教师公开课、优质课的评选和课题的立项、申批、上报等工作;
4.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继续教育、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5.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国际理解教育工作;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学校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维修等工作;
3.负责校园基本建设、绿化、保洁、水、电、暖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食堂和饮用水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统筹安排使用办公经费,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决算报表;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安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安保设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4.负责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负责反邪教工作;
6.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艺体处:
1.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负责组织学校各类艺体活动、课间操、眼保健操;
3.负责组织各类艺体社团,培养艺体特长生,并参加各级各类艺体比赛;
4.负责宣传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由主管部门在编制总量内予以调剂,暂使用事业人员编制216名。(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使用事业人员编制216名)领导职位职数配备书记1名,副校长3名。
第七条 淄博市博山区第六中学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4年 9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