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六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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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599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六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任务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2.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 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3.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 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4.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 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5.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为净化、美化校园做出贡献。
6.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学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3.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4.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5.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6.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7.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一次例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1.选举学生会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
2.任命各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2 人。
3.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4.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学生会重大问题。
5.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6.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3.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4.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
第十条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 7 个部,各部设正部长 1 人,由委员担任, 各部设干事 5―7 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 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做到按时放广播、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 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
(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 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
生。
4. 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调动社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1.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2.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 3 人。
3.学生代表应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检查和布置工作。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汇总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 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博山区第六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