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一中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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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一中保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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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校党委负责全校保密工作的建设与开展,每年将保密工作纳入党议事日程和专题学习内容。党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和党成员年度述职中,要适当分析阐述履行保密情况。

第二条 学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内设机构负责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实施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保密规划,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开展,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每年召开保密专题会议,适时向校党委汇报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保密工作。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以及有关保密制度与纪律,不泄漏国家秘密,不该自己知道的秘密不问、不看、不听,不在私人通信及电话中涉及秘密 内容,不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

谈论保密事项和交接保密文件。

第三条  根据制度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涉密岗位和涉 密人员,涉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开展保密工作,不能将涉密

信息或载体转交非涉密人员处理。

第四条 主要领导为法定定密责任人,法定定密责任人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领导定密。定密应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所规定的内容确定,确定的涉密内容应按保密规定管理和处理,派生定密则从属原文件密级。

第五条 严格涉密文件和载体的登记和保管,涉密文件 和载体一律由办公室的专人保管传递,非经批准,不得擅自

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将涉密文件和载体带出办公室。

第六条 严格遵守涉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规 定,建立健全专人签收制度。涉密文件不准私自复印和摘录,

确需复印需报保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各种涉密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和按时归档、清退。销

毁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发现失密、泄密时,要及时报告。所有工作人

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