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域城镇中心学校“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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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域城镇中心学校“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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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域城镇中心学校“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以及《淄博市少先队“红领巾奖章”评选推进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少先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建立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培养少年儿童朴素政治情感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突出党团队的血脉关系和红色基因传承,不断加深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组织和标志标识内涵的认识和理解,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将“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三、基本原则

         1.聚焦少先队工作主责主业。

         2.坚持面向全体队员和准备入队的少年儿童。

         3.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

 4.注重与学校全局工作、少先队常规工作、重点活动有机

融合。

 5.强化红领巾奖章争章的过程性育人作用。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所有少先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少先队组织的少年儿童。

五、奖章分类及具体设置

(一)“红领巾奖章”分为基础章、特色章、星级章。

(二)红领巾奖章”基础章的章目突出少先队组织的政治属性,以少年儿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主要内容共设3个类别,分别为红星章、红旗章、火炬章

1.红星章章目下设向阳章、传承章、立德章、立志章:

——向阳章。聚焦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 对少年儿童的教导和希望等。

——传承章。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教育;共产主义教育等。

——立德章。聚焦共产主义道德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等。

——立志章。树立远大理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等。

2.红旗章章目下设梦想章、小主人章、团结章、健体章。

——梦想章。爱国主义教育;中国梦教育;国家成就教育等。

——小主人章。热爱人民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治教育; 国防教育等。

——团结章。集体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

——健体章。锻炼强健体魄教育;体育锻炼等。

3.火炬章章目下设奉献章、劳动章、勇敢章、节约章。

——奉献章。岗位服务教育;学校志愿服务等。

——劳动章。劳动意识培养;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能够自己收拾整理生活、学习用品用具,整齐收拾书包,收拾桌洞等。

——勇敢章。担当、刻苦、拼搏、奋斗精神培养;学习英雄, 争做小先锋教育等。

——节约章。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意识培养等。

(三)“红领巾奖章”特色章是学校少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自行设定颁发的奖章。特色章为选修章,队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爱好选择性参与,达标即可获得。

包含:文明章、学习阅读章、艺术章、雷锋章、安全章、进步章、环保章。

(四)“红领巾奖章”星级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五星章是“红领巾奖章”的最高等级。

个人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根据少先队员获得基础章和特色章的情况,进行考察、评定、颁发。个人二星至五星章由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少工委颁发。

集体星级章面向中队和大队组织颁发。一星章面向中队组织, 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二星至五星章由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少工委每年颁发一次。

六、实施措施

1.定章

2.争章

(1)各中队辅导员利用少先队活动课、队会时间使队员们了解争章要求及过程。争章尽可能与各学科教育活动、各类体验教育活动、社团活动和学生日常在校表现相结合。各中队辅导员应结合争章,有意识地辅导队员开展相关争章活动,协调各科教师为队员争章创造条件。

(2)争章以队员积极自主争创为主,各中队围绕每月争章目标,至少开展一次相关争章中队活动。

3.考章

考评由各中队辅导员与相关任课教师共同进行,要体现小型、灵活,强调简便易行,重在激励。可开展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的多种方式进行考评。

4.颁章

(1)颁章一般在中队举行,原则上要求每月使用一次队课用于争章、颁章活动,仪式简洁而以不失隆重。

(2)各中队每学期评出达到目标的获章队员,并于每学期放假前上报于大队部

(3)一星章由大队在六一节、建队节或升旗仪式、主题队日活动时统一颁发。

5.护章

队员获章后要根据获章标准进行护章,护章时间以每学期单位,中队实施考核评价,队员升入高一年级段时,中队负责按照新年级的争章标准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对每位队员的考核情况,可以适当保留一定比例的奖章,也可以重新争章。

(四)结果运用

要充分运用奖章评价结果。学校少先队大、中队组织要把获章情况作为岗位激励、实践激励、荣誉激励的重要参考。

七、推进措施:

1.做好中队辅导员培训,各中队认真学习我校争章细则,协调校内外力量支持工作开展让奖章激励贯穿队员成长始终。

2.要重视“红领巾奖章”仪式教育开展和榜样典型选树。将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的争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队员、中队辅导员、各中队参加上级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少先队辅导员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3.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为“红领巾奖章”开展提供必需的阵地、设施、器材等硬件设施;保障 “红领巾奖章”工作经费并将其纳入学校预算。

4. 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相互促进。

 

 

博山区域城镇中心学校

少先队大队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