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域城镇中心学校教师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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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143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域城镇中心学校教师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为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我校对教师提出要求:
1.不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
2.不强制要求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3.不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不向学生推荐学校选用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5.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教育局或学校查实,教师自愿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