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4-54909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9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城东中心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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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3.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4.强化实习实训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5.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6.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由教导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7.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8.指导教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就业处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9.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10.必须本着“安全第一” 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外集中实习期间,应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实习学生安全会议,强调安全问题。

11.学生外出实习前,学校应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对实习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给学生讲清,必要时应与每位学生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12.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校领导或就业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13.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学校。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14.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