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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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610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教职工要按照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三、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特别是面对学生)规范使用普通话。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五、衣着文明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六、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考勤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七、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九、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十、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自己提出申请,安排好代课,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十一、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十二、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十三、全体教师要利用课后或业余时间,反思教学情况,找出不足,抓紧弥补,做到教学的有始有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活动,做好笔记和心得。积极、准时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要有过程、有结果、有材料、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