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索引号: /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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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家长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家长及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二、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章制度。

三、驾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车。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五、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区停放。

六、骑电动接送学生上下学,必须佩安全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

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自行车上放学。

八、家长教育学生不骑乘电动自行车、公用电动单车;不乘坐手续不全的接送学生车辆,不私自拼用不合格的车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小学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