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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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2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家长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交通安全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家长及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二、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章制度。
三、驾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车。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五、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区停放。
六、骑电动接送学生上下学,必须佩安全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
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自行车上放学。
八、家长教育学生不骑乘电动自行车、公用电动单车;不乘坐手续不全的接送学生车辆,不私自拼用不合格的车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小学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