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2026年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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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57400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2026年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精神实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3、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收费、乱补课。
4、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或其他物品。
5、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能敷衍塞责,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
6、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法律意识,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7、严肃纪律,不得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8、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9、恪守职业道德,对自身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有监督、举报的责任。
10、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11、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和擅自处理。
12、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试行)》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14、建立师德师风追究责任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责任书规定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聘任中不予聘用;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教师队伍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