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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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6〕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与部分教师代表讨论,并经全体教师会通过了《博山区中心路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以调动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目的,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 职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康成伟
成员:高名岩、郑升龙、王艳青、陈立国、李艇
三、 基本条件
1、 具有相应专业水平评价证书。
2、 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 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勤恳,任劳任怨。
4、 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聘顺序
1、以评审确定时间为准,先评者先聘。
2、评审确定时间相同,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参加工作早者先聘。
3、参加工作时间相同,以评审确定时间至今担任班主任年限为准,年限长着先聘。
4、担任班主任年限相同,以参加工作以来学历硬件分值为准,分值高者先聘。
5、硬件分值相同,以评审后的软件分值为准,分值高者先聘。
6、农村新调入我校未聘任的中高级教师,在聘任时不按评审时间进行聘任,按学校制定的相应评审标准计分后与相关教师竞聘。
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委员会按以上顺序拟定聘任人员,将聘任结果在公示栏和办公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聘任人员。
说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参加竞聘。
1、 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2、 教师职业道德差,影响较坏的。
3、 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4、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
5、 不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聘任的相关规定的。
此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小学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