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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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902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激发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教科研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每学年进行一次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
一、申报标准
教师在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成果培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按时完成山东教师教育网研修学时,近5年学分不低于360学分。
2.按时完成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研修任务。
3.按时完成其他各级安排的研修(面向全体教师)任务。
(二)具备以下2项及以上条件的优先评选:
1.年度内个人有主持或参与的获得区级及以上的优秀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社科成果等;
2.年度内个人有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社科、教研)规划课题立项或结题(校级课题需结题);校级课题限报1人,区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社科、教研)规划课题、教改项目立项限报2人;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社科、教研)规划一般、专项课题结题限报3人,重点课题或教改项目限报4人,推报人员需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前五位;同一课题立项和结题申报人选不能重复。
3.年度内个人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有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论文(知网、维普、万方可查);
4.年度内个人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会议上做过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成果交流等。
三、评审办法
按照申报标准及条件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学校进行审核,按标准条件评选后,研究确定先进人员。
申报先进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1 份,个人教科研工作总结 1 份(1500字左右),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1 份。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小学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