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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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0859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中心路小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校园环境管理,提升师生环保意识,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所有师生员工以及外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垃圾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涵盖玻璃、纸类、塑料、金属、大件垃圾、废旧织物等。例如,废弃的纸张、塑料瓶、易拉罐、旧衣物等。
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有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比如废旧电池、过期药品等。
其他垃圾:除前两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瓷、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用过的纸巾、砖瓦陶瓷等。
三、分类投放要求
1.责任主体: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和班级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需减少垃圾产生量,严格履行分类投放义务。
2.投放时间:常上课期间,各班级应在每天课间休息或放学后,将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
3.投放方式:
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积攒一定数量后交售给学校指定的再生资源回收点。
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垃圾包装完好,防止有害物质泄漏。
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设施设置与管理
1.收集容器设置:
教学区域:每层教学楼的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每个教室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桶。
公共区域:如校园道路、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2.容器管理:
后勤部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收集容器,确保容器完好、整洁、标识清晰。若发现容器损坏或缺失,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五、分类收集与运输
1.校内收集: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收集各区域的分类垃圾,收集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收集,避免垃圾长时间堆积。
2.运输要求:
分类收集的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运输车辆应使用箱体密闭、标志明显、以新能源为主的专业运输工具,防止沿途丢弃、遗撒垃圾或滴漏污水。
六、宣传教育与监督考核
1.宣传教育:
德育处、少工委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树立垃圾分类意识,掌握分类方法。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培训和实践活动,提高师生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监督考核:
学校成立垃圾分类监督小组,负责对各班级、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班级和个人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分类工作表现优秀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的班级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