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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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76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2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二、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三、常规管理
1.综合办公室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区教体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