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5-55203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2-07
  • 字号:
  • |
  • 打印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意识。

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二、机动车出入门管理制度。

    本校公务用车和教职工、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等持有校园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门卫验证后通行;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得到联系人或关联单位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出租车原则上不可进入校园,经门卫核实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进入:师生急事预约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三、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等车停稳以后才能有秩序的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四、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管理。

1.在交警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包括车辆检验是否合格,行驶证、运营证是否齐全,驾驶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不准不合格人员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并按规定统一标识。

     2.教育家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坐无证无牌、超员、超速车辆并通过致家长信的形式,将有关要求通知家长并请家长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