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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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159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0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西冶街中心小学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
为了更好的贯彻2023-2024学年年度资助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各项资助措施,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我校严格落实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区资助科文件的要求,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9月新学期伊始,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真正让每位学生都了解和认识国家资助政策。
二、召开资助工作会议布置认定工作
我校在党员活动室专门召开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会上布署了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传达了《博山区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认定时间节点安排、认定的要求、认定的流程、需上报的材料作了详细安排,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资助工作机构,做好三级认定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完善健全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包括校级认定小组、年级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全面领导、组织和管理本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校级认定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学生管理处主任等担任成员。
2.年级认定小组,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担任成员。
3.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
四、制定认定办法,严格认定工作程序
按照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和认定档次,设置为“A档:一般困难” “B档:困难”和“C档:特殊困难”三档。参照淄博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博山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调查,我校有26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上交《博山区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回执,班级评议小组组织申请认定的学生(监护人)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并负责收集脱贫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家庭/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数、城乡特困供养学生数、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对照《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参照量化分值、本校的家庭经济学生认定标准档次,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节俭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定性定量的全面评议。确定本班“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年级认定小组根据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统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可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年级认定工作组要组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认定评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核实信息,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一并上报年级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小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年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核。校级认定小组认真审核,可结合地区差异等因素,在征求年级认定小组意见后,可对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校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校适当范围内公示5天。如师生、群众及其它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会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会协调班级、年级进行调整。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的各项表格,并进行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审批通过后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被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统计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需求汇总表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析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所以我校从班级、年级到学校各级都非常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
五、认定结果
经过三级认定,我校2023-2024学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人,其中C档2人,B档6人,A档18人,有2人为特殊困难家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