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五岭路小学 2023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2023-54467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五岭路小学 2023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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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五岭路小学

2023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淄博市博山区五岭路小学始建于1948年,占地面积87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北依青龙山麓,南沐秋谷高风,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教风、学风淳朴,是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以“乐学善思 知美雅行”为育人目标,做眼中有孩子的温情教育,让生命在幸福中精彩绽放,构建基于“乐德、乐思、乐体、乐美、乐劳、乐读”的多彩“乐行”六位一体课程体系,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培养乐学善思、向善尚美、知行合一、行稳致远的时代新人。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淄博市首批规范化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卫生单位、“山东教育”基地校、山东省随班就读示范校、淄博市平安校园、市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市智慧校园、市德育品牌学校、市教育宣传先进单位、纪检工作先进单位、博山区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课堂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单位等。

一、招生范围: 

根据教体局《博山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方案》(待定),我校招收片区为:

东界:城东街道东界;

南界:消防队-镇东铁路桥-铁路线-五岭路南首铁路桥(东行)-荆山社区(不含)一线;西界:沿河东路;

北界:珑山集团铁路线-珑山社区(含)-五龙社区(含)-五龙村(含)。

二、具体要求:

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有关工作的通知》(待定)要求。新生确认信息只允许一名家长带孩子入校。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户口或房产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各位家长按照我区今年城区小学划片范围要求,携带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的报名材料原件到校进行现场审核。材料经审核通过者可领取入学通知书,按照学校安排按时入学;经审核被认定为提供的入学材料原件与预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学生,不予认定入学资格,学校不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待全区各小学招生结束后调剂安排入学。

(一)博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依据户口地址入学需提交材料 

(1)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和学生父母页;

(2)户口户主为(外)祖父母且出生落入本户,户口簿无 法体现监护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依据房产地址入学需提交材料 

(1)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和学生父母页;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监护人名下的房(不动)产证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二)非博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提供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和学生父母页;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监护人在我区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3 选 1)

(1)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博山区人社部门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或花名册(合同签订时间 1 年以上),此项证明由监护人提供个人信息,区教体局与区人社部门直接对接查询;

(2)监护人一方所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注册时间 1年以上);

(3)监护人至少一方有 1 年及以上缴纳我区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2.监护人及其子女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2 选 1)

(1)监护人名下的房(不动)产证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及区公安部门核发的监护人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其他住房或租房合同(1 年以上)及区公安部门核发的监护人双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在监护人工作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前提下,按照监护人可提供的房(不动)产证、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材料顺序依次安置入学。

(三)虚假材料处理原则

经审核被认定为提供假户口、假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认定入学资格,待全区各小学招生结束后调剂安排入学。

五、信息确认时间、地点

1.博山区内户籍学生

2023年8月5日 (本周六),根据学校安排按照分段错时时间到校进行信息确认。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020年8月6日(本周日)

地点:学校南、北教学楼一楼门厅

招生工作联系人:于宗铭: 13668832804

招生咨询电话:0533-4282663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济途径

个人申请:1.每学年开学初,班主任组织全体学生或监护人按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3.提供证明材料。户籍为外地的需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重点困境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残疾证明材料(户籍为本地的学生信息由区县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残联提供,学生不再提供证明材料)。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博山区五岭路小学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