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四十亩地小学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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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3594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四十亩地小学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校在平安校园创建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全校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制定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3.学校校长是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此基础上,明确一名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明确一个职能科室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
4.带头并指导、督促本校各科室服从学校党委、办公室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接受学校创建办的工作指导。
5.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共建活动。
6.做好校内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
7.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抓好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学校内部有专职保卫人员和保卫制度,重点部位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是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1.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不定期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对象:安全小组人员。
4.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及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范预案等。
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饮用水安全排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有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做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自己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8.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警钟长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2.学校实行校、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拐骗的预防教育。
3.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卫科设专人担任义务消防员,校保卫科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
4.安排校领导行政值日,负责检查当日校风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校教导处负责检查学习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5.全校师生进出校门和车库门,保卫要注意监看。
6.来客必须进行登记,门卫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门卫制度。
7.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行政值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切实保护学校的安全。
8.各办公室、教室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必须有专人开设安全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9.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1)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展板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各班每两周一节安全教育课。
(3)学校每学期请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治安、交通、防火等专题辅导课。
(4)落实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学校、班级制定假期公约,假期前后,做好教育、检查、总结工作,建立假期行政、教师值班制度。
10.加强教学安全工作管理。
(1)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2)微机室、实验室,课前由任课教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3)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责任人。体育课、活动课等,所需设备、器材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4)体育教师与班主任均有责任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适当安排活动量,确保不出意外;
(5)凡上课时间,因授课教师擅离岗位,出现安全意外事故的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6)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全部打开,保持出入畅通。
11.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各班以《小学生守则》、《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等作为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行为习惯。
12.加强用电安全、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学校定期检查维修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各处室、各教室用电开关由各处室主任和各班任主管负责控制。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有责任督促学生不得随身携带火机、火柴等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3.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不准在教室、办公室生火,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公共场所,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斗殴,不准单独游泳,不准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打汽枪、放弹弓、放鞭炮等。
14.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对形迹可疑者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晚上值班保安要不定时进行巡逻,保护学校的安全。
值班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并安排保安人员轮换巡查。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一个角落。 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巡查各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共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教室及办公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巡查中,要清理在校园内的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各种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事故,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年级、班级。
2.需要报告的事故包括触电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安全伤害事故等。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的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4.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任课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保健教师、部门主任、分管校长,在获悉突发事(故)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向校长报告。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3)任课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保健教师、部门主任应积极主动配合分管校长和校长开展工作。
(4)事态严重的,校长应在最短时间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发生的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5.处罚
(1)学校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对隐瞒不报、迟报或者缓报的,严格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文件材料建档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2.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由分管安全领导专人保管,各级各类安全文件材料信息及时收集和归档,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以便有案可查,要妥善保管。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分为上级来文、学校安全计划、总结;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门卫安全;法治安全;消防安全;学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等资料。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各类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检查记录,学校安全工作考评记录,安全教育资料、安全工作会仪记录等要及时归档。
4.安全工作档案文件等材料不得外借,不得涂改。查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政领导工作,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现党政领导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党政联席会是党政工作议事沟通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政联席会不得代替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
2.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是:通报上级会议精神和急办事项的工作要求;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协调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需党委和行政共同决定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需党政共同上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处理党政日常工作中不宜由领导成员个人决定的问题;检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研究处理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3.党政联席会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校长召集并主持。
4.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经会议召集人确定后,列为正式议题,学校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
5.召开党政联席会,一般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6.学校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工作,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做好归档和保密工作。
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规定。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研学游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审批。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实践;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经审批后,活动时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制定安全措施,保障活动安全。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 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做好安全教育,教师监控,确保安全。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7.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9.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必须落实防范措施或严禁学生下水玩耍,严防事故发生。
10.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1.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淄博市博山区四十亩地小学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