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四十亩地小学2023年 “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评选方案 | ||
---|---|---|---|
索引号: | /2023-541309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四十亩地小学2023年
“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着力构建学校“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少先队“红领巾奖章”评选推进方案》、《淄博市少先队“红领巾奖章”评选推进方案》有关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制定博山区四十亩地小学2023年“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评选方案。
一、评选项目
个人一星章
二、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评选范围:目前获得“红领巾奖章”所有章目的队员可申报个人一星章。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集体数)的30%,具体见学校名额分配表。
个人一星章基本条件:
(1)年龄在6至14周岁的少先队员。
(2)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学习“四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逐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3)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队章,乐于奉献和服务,为少先队组织出力献策。
(4)主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爱学习、爱劳动、爱锻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友善待人、乐于助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红领巾爱学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请党放心,强国有我”“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
三、评选组织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少工委相关人员组成,对申报个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选要求
各中队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队员参加一星章评选,队员须填写《“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评选花名册》,材料报送少先队办公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表彰文件等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中队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切实加强活动的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指定推荐候选人等现象。
(二)广泛动员,全面活跃。动员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少先队员在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得到锻炼、展示风采。要围绕推荐、评选、学习和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深入开展教育与自我教育,激励他们奋发向上,不断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