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实验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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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694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实验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实验课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并写出预习提纲。
2.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4.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5.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进行处理。
6.实验完毕,清洁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指导老师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7.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8.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事故及时向老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