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5-55139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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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为了保障师生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爱护国家财产,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为宗旨,以更好地发挥学校校舍及场地功用为目标,竭尽所能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工作、活动场所,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

(一)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宗魁(书记、校长)

副组长:孙晓(分管后勤副校长)

管理员:车强(总务主任)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功能教室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

1.校长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校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开展进行全面部署和指导。

2.分管后勤副校长全面负责校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总务处具体开展校舍维修、基建等相关工作,做好其他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总务主任为校舍总管理员,负责校舍日常管理和维修,妥善保管校产档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4.各成员负责本科室、班级及功能教室校舍、用电线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总务主任。

三、做好日常管理,保障校舍安全

1.校舍安全检查是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校舍管理员要定期进行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项目,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处理解决。

2.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当天报修,一般当天完成。校内无力量完成的,要及时雇专业人士修理,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办法,不留后患。

3.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4.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四、落实安全责任,改善办学条件

1.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砖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车位,不准在校内停放;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2.对全校师生开展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工作,发现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总务处。

3.校舍内各种专用室、办公室布局及条件的改善是校舍管理员的任务之一。学校制订长远的规划,安排好逐年改善的计划,在财力上做到学校、上级经费的最优结合,努力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