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伤害应急预案
索引号: /2024-546028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7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伤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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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伤害应急预案

 

一、预防事故发生

1.学校建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5.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伤害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无论课内课外发生的,都应作好有关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4.及时报告:视情节严重程度报告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较为严重的,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体局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

5.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张冬杰(校长)

副组长:孙晓(分管副校长)

成  员:杨春燕(德育处主任)、徐哲(大队辅导员)、李振华(安办主任)、车强(总务处主任)、高文华(校医)、各班主任、辅导员、体育教师

6.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送至医院及时救治。

(3)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据等工作。

(4)对于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