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实验小学学生手机入校园申请制度
索引号: /2025-55139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实验小学学生手机入校园申请制度

发布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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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实验小学学生手机入校园申请制度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该制度。

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含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需严格按照学校手机使用审批流程进行。家长到班主任处领取《手机入校园申请表》,由学生家长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班主任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进入学校。

博山区实验小学手机使用审批流程:

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家长签字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班主任签字批准

 

班主任送级部组长上交报备

 

学生按照规定流程带手机进校园并上交给专人保管,仅可在规定时间、区域内使用。

学生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入校后需要及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再将手机上交给专门管理人员(由学校自己确定),管理人员统一将手机存放于手机统一保管处,学生在校期间手机统一代管,离校时由班主任领回并归还学生,严禁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进入课堂。

学校确保手机带入校园后的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并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导处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到学校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以促进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