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阳光运动·活力校园”阳光体育 大课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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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阳光运动·活力校园”阳光体育 大课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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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阳光运动·活力校园”阳光体育

大课间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丰富学生的课间生活,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使学生在活动中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更好发挥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作用,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特制定大课间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实施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一切从学生的终身发展需要出发,尊重老师和学生的运动选择,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锤炼学生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发展。

二、活动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1.改革学校课间操单一做操的模式,强化课间操的整体度,提高锻炼实效,优化课间操的时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尝试多种健身的方法并自觉的锻炼。

2.根据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创新,通过身体练习在强身的同时,放松学生身心,健心育智,全面发展。

3.发挥教师的体育特长,充分利用学校运动场地设备,实现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

4.全面提升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师生和谐发展。

(二)原则

1.教育性原则。充分发挥大课间活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功能,重视活动过程的管理。

2.科学性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规律。

3.全体性原则。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

4.创新型原则。根据现有条件,创新性的组织活动开展。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焦裕庭

副组长:刘海英赵媛媛

  成  员:张延清、高圣春、郝昱、程潜 

四、学校基本情况概述

博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现有3个年级,每年级各1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121人,在职教师12人。

学校体育场地现有300米标准塑胶跑道一块,7人制足球场一块,篮球场4块。

五、活动安排

1、春秋大课间活动设计

时间:上午9:45——10:15(大课间活动)

地点:操场

主要内容:

每周三、五:第九套广播体操(4分钟)+弟子规韵律操(4分钟)+跳绳(短绳/长绳)(22分钟)

每周二、四:第九套广播体操(4分钟)+篮球操(4分钟)+踢毽子/呼啦圈(22分钟)

2、冬季大课间活动设计

时间:上午9:45——10:15(大课间活动)

地点:操场

主要内容:

每周三、五:跑操(10分钟)+跳绳(短绳/长绳)(20分钟)

每周二、四:跑操(10分钟)+踢毽子/呼啦圈(20分钟)

活动要求:

1.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共同参与。各班级必须严格执行并落实大课间活动项目实施方案,班主任老师需带头带领学生一块进行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时间与活动质量。

2.各班按照活动安排所安排的内容,到指定的活动场地进行活动。各班应明确每天各班活动内容所指定的活动区域。

3.各原则上必须按规定内容活动。如果在活动中有多余时间或在已熟练掌握规定内容的情况下,可以结合本班师生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师生乐于参与,易于进行的简单、安全、文明健康的活动作为补充内容活动。

4.有关活动所需器材。各班班主任需协助体育教师每天大课间活动前体育器材室领取器材,并于当天课间活动结束后归还,借还器材必须履行学校器材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班应大力宣传,动员学生自带部分器材(如绳、毽、篮球等)。

5.在活动中,各班主任和体育教师需要在活动方法、运动技术上给予指导,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加强巡视。

6.各班在活动中应加强安全教育。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停止活动并汇报当天值班领导。在排除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活动。

评先创优

每学年指定时间将进行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展示评比活动,学校将就广播体操、弟子规韵律操、篮球操、跑操、跳绳、毽子、呼啦圈开展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