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跨校交流教师竞聘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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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跨校交流教师竞聘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博山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跨校交流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学校跨校交流教师竞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的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学校教职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学校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竞聘人员
各学校推荐的参加开发区中心学校竞聘的教师。
三、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必须是本年度区教体系统在编在岗在聘教师,任现职以来工作量需达到编制所在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每人申请一个学校所需学科岗位。
参加竞聘教师编制在城区学校的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参加竞聘教师编制在乡镇学校的教职工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且教学成绩突出。
参加竞聘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其它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参加竞聘人员编制在乡镇学校的教职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等次。
参加竞聘人员近五年内的任教学科,须与所申请竞聘的岗位学科一致或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所申请的竞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任教学段不低于所申请竞聘岗位的学段。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与我校的跨校竞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规定的情形并受到处理的;有信访事件尚未息诉罢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成立跨校交流教师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焦裕庭
成 员:刘海英 赵媛媛
五、竞聘程序
1.制定方案、公布方案。
2.公开报名。根据区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跨校竞聘教师报名。
3.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区教体局2022年跨校竞聘相关
要求及学校岗位需求,审核审查参加竞聘人员的资格(参加竞聘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
4.当参加竞聘教师数超过学校需求人数时,依据报名教师学历、工作实绩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录用。
5.学校最终确定跨校竞聘教师人选,并上报区教体局。
6.参加竞聘人员未能竞聘成功的由教体局具体安排。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开发区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