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考院小学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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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58339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0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区考院小学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规范课堂教学行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教学环境,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措施
(一)普通教室上课
1.课前检查:教师须提前到岗,检查门窗、桌椅、电器(如电扇、多媒体设备)、电源线路是否完好,消除尖锐物、悬挂物等隐患。
2.课堂管理:上课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控学生上课期间打闹,禁止学生攀爬窗台、摇晃桌椅。
3.应急准备:确保教室前后门畅通,熟悉最近消防通道及应急疏散路线。
(二)功能室(实验室、计算机室、音美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交互式等)上课
1.出入管理:上课前任课教师须到班级带领学生到功能室,下课后须将学生带回教室,确保学生上下课行进过程安全。
2.课前检查:任课教师须提前到岗,检查门窗、桌椅、电器(如电扇、多媒体设备)、电源线路是否完好,消除尖锐物、悬挂物等隐患。
3.设备操作:严格遵守各功能室操作规程(如实验室双人双锁管理、计算机室防静电与用电安全、美术室刀具集中保管)。
4.课堂管理:上课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控学生上课期间打闹,禁止学生攀爬窗台、摇晃桌椅。实验类教学教师须全程监管。
5.应急准备:确保功能室前后门畅通,熟悉最近消防通道及应急疏散路线。
(三)体育课上课
1.出入管理:上课前体育教师须到班级带领学生到操场或其他上课地点,下课后须将学生带回教室,确保学生上下课行进过程安全。
2.场地检查:课前由体育教师实地巡查操场、器材(单杠、跳箱、篮球架等),及时报修破损设施,特殊天气(高温、雨天、雾霾)须调整内容或暂停室外教学。
3.课堂管理:上课时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热身活动,严控学生上课期间打闹,上课期间要随时关注学生,避免学生到危险区域活动。体育上内堂的班级执行普通教室安全措施。
4.分层监护:对特异体质学生建立专项档案,实施个性化运动方案。
三、奖惩机制
1.奖励:对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的教师,纳入年度考核加分项,并推荐参评“校园安全先进个人”。
2.惩戒:
1.首次轻微疏漏:口头提醒+限期整改。
2.因失职导致一般安全隐患:通报批评+扣减当月绩效。
3.因严重失职引发安全事故:依规追究责任,暂停教学资格,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