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4-54901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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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教育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校规校纪的严肃性,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一、奖励

(一) 三好学生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操行等第优。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成绩总评优秀,其他学科成绩优秀。

3、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公益活动,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品学兼优生标准:参照三好学生标准,体育成绩及格。

(三)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班委团支部以上干部,工作踏实,忠于职守,关心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取得显著成绩。

2、遵规守纪,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操行等第优。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在及格以上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 特长生参评标准:

一、思想、纪律方面:

1、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要求进步。

3、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4、被评为文明学生。

二、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

2、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3、能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4、学习成绩较好。(各科在及格以上)

三、特长方面: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市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五) 进步生参评标准:

一、思想、纪律方面:

1、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要求进步。

3、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4、被评为文明学生。

二、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

2、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3、能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4、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

(六) 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品学兼优生、优秀学生干部、进步学生、特长生,每学期评选一次。

2、每学期末,由各班学生根据各项先进标准进行提名评议,确定初步名单交班主任,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后,上交政教处审核,政教处报校长室审批。

(七)、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品学兼优、优秀学生干部、进步学生、特长生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市、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处罚

(一) 违纪内容:

1、 上课、自习课经常不遵守纪律,破坏课堂纪律,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情节较重者。

2、 经常旷课,经教育仍不改正者。(迟到、早退旷课4次作1天计算,一月内旷课6天,警告处分,一学期旷课30天,勒令退学)

3、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者。

4、 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

5、 思想品德恶劣,严重违反校风校纪,漫骂、欧打同学、教职工,造成一定后果。

6、 破坏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纪律,造成一定后果者。

7、 赌博、吸烟、偷窃、参与社会上落后团伙活动,纠集、参与校内外打群架,滋事斗殴者。

8、传抄、传阅黄色书刊,看黄色录像,参与流氓活动者。

9、谈恋爱,经劝说仍不改正,生活作风越轨者。

10、校外违反公共秩序,参与违法活动,损害学校声誉者。

11、其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二)、处分等级:

学生违反以上情况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的处分。

(三)、实施办法:

学生有违反以上情况者,经政教处会同班主任及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处分意见,同时通知家长,经校长审核后公布。

(四)、撤消处分:

受处分学生经一常年后,确有显著转变。由本人提出要求撤消处分的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政教处审核后作出降级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处分末撤销的学生不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