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5-55138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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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做党总支的参谋与助手,维护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协助党政领导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工会干部和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3.收集会员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坚决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机构的主要职责,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落实,负责抓好会期的重要工作。

5.协助行政改善教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6.领导工会的全面工作和日常的主要工作,适时召开工会委员会、教工代表大会、工会小组长会议和其他工会工作会议。

7.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组织工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8.工会主席参加同级党政会议,及时汇报和交流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一流的学校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职工、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三、学校妇委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委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政组织和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

(一)为了加强学校妇委会组织建设,使学校的妇女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教体局妇委会的统一领导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妇委会基本职能:

发挥党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团结、动员学校女教工积极参加文明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代表维护女教工、女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三)学校妇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搞好妇女管理工作,制定妇女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总结会。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女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3.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4.建立健全妇女活动制度,组织妇女学习,开展妇女专题活动,带领妇女同志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

5.代表、组织女教工、女学生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时反映女教工、女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女教工、女学生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女教工、女学生服务,为女教工、女学生办好事,办实事。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关于妇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发现、树立优秀妇女典型,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组织报送,宣传表彰女教工、女学生先进典型。

7.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9.完成学校及党支部布置的其他有关妇女工作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