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示
索引号: /2023-53465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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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示

 

一、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校车服务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

以上依据均为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74号)文件。

二、代收费

1、作业本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按实际成本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3、社会实践活动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参加。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实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5、意外伤害保险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6、教辅材料费,实行省政府指导价,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以上依据均为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74号)文件。

以上收费规定有效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