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示 | ||
---|---|---|---|
索引号: | /2023-53465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示
一、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校车服务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
以上依据均为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74号)文件。
二、代收费
1、作业本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按实际成本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3、社会实践活动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参加。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实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5、意外伤害保险费,据实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6、教辅材料费,实行省政府指导价,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
以上依据均为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74号)文件。
以上收费规定有效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