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索引号: /2024-54622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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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做好在籍学生情况统计工作

区教体局指导各学校对照学籍名单做好在籍不在校学生情况统计工作。因故请假的,履行好请销假手续,收齐家长签字假条,对于请假超过一个月不能返校的,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休学手续。无故不到校的,学校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对于无故离校超过2周的,学校将其作为疑似辍学对象重点关注,并安排专人跟进,做好关爱劝返工作后销号处理。各义务段学校每周填写《失学辍学儿童少年统计表》,并报至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汇总。

二、扎实做好常态化控辍保学摸排工作

区教体局协调各镇(街道),指导义务段学校按照服务片区,扎实开展逐村(社区)进行摸排,重点对义务段适龄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孤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在籍情况进行摸排,并认真填写《控辍保学摸排情况统计表》。对于摸排出的有学籍不在校、未入学的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及时统计到《统计表》,“一人一案”制定劝返工作台账,销号处理。对于不具备学习能力或延缓入学的义务段适龄少年,留好完备的佐证材料。各学校明确各村(社区)的摸排责任人,实行《控辍保学摸排情况统计表》摸排责任人和村委(居委会)相关干部双签字确认制度,摸排结果双签字后,各学校留存一份,区教体局留存一份,报市教育局备案一份。截止到四月中旬,全区义务段中小学总计派出约80名负责教师,对全区290个村、街道进行逐一摸排,摸排结果及时备案。

三、切实做好失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工作

对于统计和摸排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辍学和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各学校按照“三细三实”原则逐一建立劝返档案,即原因分析细、劝返过程细、数据资料细,数据登记真实、过程记录真实、材料齐全真实,并按照《义务教育劝返复学具体情形工作指引》要求,做好复学(入学)劝返工作。区教体局将定期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调度,并将该工作纳入对学校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