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6-559145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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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借款人首次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可自主选择现场办理或远程办贷,实现“共同借款人线上办、借款学生现场签”。对于未满 18 周岁的借款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合法监护人,在提供户口本或其他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后,也可以进行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

     借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 APP 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方式,并邀请共同借款人以电子签名形式在线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完成后,借款学生即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署首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是指:自 2026 年起,共同借款人首次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可自主选择现场办理或远程办贷。选择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时,由共同借款人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线上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后,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署首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以及授权借款学生代其签署后续新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相关说明及流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