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致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索引号: /2025-55119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致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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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致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圆你大学梦

 

各位毕业生家长、同学们: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是高考的关键时期,同学们正锚定理想的彼岸劈波斩浪、勇毅前行,但也有的同学和家长不免高校期间较高的就学费用而发愁。

倾心助学,为梦想插上翅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家庭出现变故造成上学难而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请大家放心:只管放手拼搏,国家助学贷款定会为你保驾护航

一、贷款办理时间、地点:81日—9月12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集中办理办理地点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淄博一中代办点(校内)、博山实验中学代办点(校内)源泉代办点(源泉小学)、白塔代办点(白塔镇党群服务中心)、北博山代办点(博山镇便民服务中心)、池上代办点(池上镇中心校)、八陡代办点(八陡镇中心校)和石马代办点(石马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贷款对象: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户籍为博山区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博山区;(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六)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内容

1.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 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不超过25000元。每学年办理一次。

3.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短6年,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最长不超过22年。

4. 贷款利率及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5年期贷款利率-70个基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政府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负担(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

5. 本金和利息偿还:学生毕业后5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可随时还款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预审

我区在读的高三学生(含中职),如有贷款意向,531日前在就读高中(中职)学校填写《淄博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预申请表”),学校审核汇总后将预申请学生名单上报博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科。各高中(含中职)学校具体布置和开展预申请工作,请注意学校的通知。8月份学校组织预申请通过的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注册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

六、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和提供的材料

1. 网上注册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界面进行贷款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2. 贷款需提供材料①《贷款申请表》1份,②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③录取通知书原件,④户口本原件。

3. 审核、签订合同各办理点根据上述材料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待国开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开学报到时带到高校。

4. 高校录入回执信息高校开学后,将《贷款受理证明》上交高校相关部门,高校在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及时录入生源地贷款系统。高校未及时录入回执信息的贷款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到位方式及时间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于11月中旬,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的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划到学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你的助学贷款账户中,用于日常生活费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的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学生自毕业当年的91日开始支付本息,国开行将于当年1220日进行集中扣款。学生要提前与区学生资助部门联系还款事宜。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自动产生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不仅要计收罚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严重影响;严重的违约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愿莘莘学子金榜题名、破茧成蝶!祝经济困难家庭的才子们依托国家助学贷款的帮扶圆梦远航!

政策咨询电话: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科0533-4297716

本材料请同学们在辛苦学习之余阅读并尽快转家长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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